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06]60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65359100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为1388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1层。檐高23.9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保山道106号、108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无机房客梯3部,梯速为1.5米/秒,地下一层,地上五层,6层6站,最大载重量1050公斤;全部3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本工程计划投资额小于9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8月30日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应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3、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5、本工程要求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其中:(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安全项目经理: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不限专业),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
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04月15日至2010年04月22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4月16日至2010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徐同合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22号
邮政编码: 300100 联系人: 张明 电话: 27288529
传 真: 27254145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学玲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 300060 联系人: 张玉付 电话: 23556621
传 真: 23556621